四川大学博物馆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信息

  • 来源:
  • 时间:2024-06-12

招聘岗位:博物馆研学项目专员1 名(编制外聘用,劳务派遣方式)

岗位职责:

1.把握时代精神与博物馆公众服务属性,深化与完善本馆现有社会教育工作体系;

2.独立或组织开展研究,将馆藏资料、研究成果转化成相关研学教育专题,开展原创类研学项目的设计研发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改进完善方案;

3.负责合作类研学活动的联系、项目对接,组织实施及后期评估;

4.协助接待讲解;

5.参加和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学习,不断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改进研学活动,提升工作成效;

6.负责研学用具的采买、维护、调配等相关工作;

7.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性格开朗、诚实守信。热爱博物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正确的思想观和价值观,能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考古学、博物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等良好知识背景。具有科普思维,能独立承担研学项目的开发和执行,具备知识转化与传播的热情和能力;

3.了解各个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要求,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较好,沟通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控场能力;

4.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了解新媒体传播规律;

5.年龄:35岁及以下。

备注:投简历时,请附上近期生活照以及相关资格证书。

应聘流程

1.申报: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四川大学博物馆应聘人员个人情况简表》(表内必须附有清晰免冠近照),并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他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museum@scu.edu.cn,截止日期为6月25日24:00。

咨询电话:85412313(上班时间),罗老师。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考核:四川大学博物馆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者根据所应聘岗位分别开展相应的笔试与面试。材料审核结果以及考核方式、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最终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3.体检:拟聘人员需完成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大学博物馆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博物馆审核,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5.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为二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待遇参照四川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6.备注: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以上所有岗位录用程序和待遇按照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博物馆所有。

四川大学博物馆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