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博物馆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和四川大学博物
馆的相关规定,负责馆藏字画、拓片等文物的揭裱修复工作。
2. 承接馆外文物修复、复制任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开展装裱有偿服务;并有计划在馆内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3. 定期协同相关人员检查馆藏及陈列文物的保存状况,核查有无霉变、虫蛀、粘连或自然损坏等情况并对其进行分类统计,按轻重缓急提出具体有效保护、抢救或修复方案。
4. 参与全馆各个陈列展厅的布展设计并负责实施,根据陈列布展计划提出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
5. 承担重要来宾和陈列、研究、出版等藏品利用工作的拍摄工作。
6. 负责对馆内文物存藏柜架、陈列设施的维修及部分布展陈列设施的制作工作。
7. 本着为全校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原则,在馆领导下达接待、提取藏品、陈列、布展等临时工作任务时,无条件服从调配。参加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明大体,识大局,讲奉献。并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素养,男女不限,身心健康。
2.具有博物馆学、文物保护学、考古学、历史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写作能力以及保密意识,能熟练运用有关办公及图像处理软件(Office、Photoshop等)。
4.具有扎实的博物馆学、文物保护学知识和理论基础;涉及过书画装裱技术,有一定的实习经验为佳。
5.具有拓片、装裱或原野调查及藏品保护经历者录用优先;
6.具有一定的双语交流能力(四会能力),语种不限。
四、聘任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由博物馆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由学校相关部门和博物馆招聘工作小组对竞聘候选人进行答辩和面试;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7月16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在7月16日前交至博物馆办公室。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19号四川大学博物馆 61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