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如火如荼

  • 来源:
  • 时间:2012-10-08

2012年6月迄今,根据学校“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组”工作安排,川大博物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全面铺开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普查要求,建设普查试点工作实施规范,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学校属于非文物系统单位的实际,工作组在前期组织试点范围内3馆(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文物局《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手册》相关文物认定、数据采集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细化、草拟了“四川大学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文物认定简表”“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二维影像采集(拍摄、扫描)要求”等规范性资料,对试点范围内3馆藏品认定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具体要求,提出了学校文物普查试点信息采集的基础数据表。

针对学校3馆可移动文物或疑似可移动文物的实际情况,工作组首先对信息采集和试录入进行了初步规范。如关于录入信息表中“数量”的“件套”“件”概念,现定义为“件套”用该件器物的现有登记号表示,而“件”概念则分两种情况:单件器物,其件、件套概念合一,用该件器物的现有登记号表示;套件中一套多件,则以该件器物的现有登记号表示其“件套”概念,用登记号后加-1、-2、-3……表示其“件”概念。

根据试点工作组安排,学校3馆领导十分重视、亲自部署,均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动员、落实工作会议。

学校博物馆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范,并结合博物馆藏品实际,厘清基础数据采集和影像资料采集的联系和差异。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在相关设备未到位的情况下,先期对馆藏藏品基础信息进行登录、整理和调整,其要点为普查试点数据要求的27项中的必填项;二是为保证藏品安全,影像数据一步到位,确定影像数据2000万像素以上,单一图片数据量应达到35~75MB左右;三是确定藏品与影像的关联点为藏品登记号,每一藏品影像资料建立该产品登记号为名称的文件夹,立体藏品影像采集与数据登录编号要求严格按国家文物局《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的拍摄规范》(2009年3月30日)执行。四是组织学校历史文化学院、文新学院等研究生、本科生作为普查工作人员,达到138人次;并在7月、9月分别进行培训后上岗。

在学校普查试点工作组的领导下,试点范围内3馆(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室根据具体情况,对照“简表”要求开始对馆藏图书资料、档案进行文物认定工作,组织人员逐一、逐件对所藏品进行初步认定,并逐件进行登记。学校所藏可移动文物初步认定工作基本结束,截至10月8日,学校博物馆已开展藏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计已完成23, 571件/套藏品的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拍摄9,384件藏品图像计31,987幅/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