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博物馆“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
为了发挥博物馆服务社会的功能,推动博物馆进一步融入社会,我馆诚邀更多热心于博物馆事业的朋友加入“四川大学博物馆之友”协会,参与博物馆建设,促进博物馆良性发展,共同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一条 协会宗旨
“四川大学博物馆之友”的宗旨:增强四川大学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共同为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弘扬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献智献力。
“四川大学博物馆之友”的任务: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及要求;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利用社会力量办馆,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为热爱历史文化、关心生态环境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和交流平台,推动“博物馆之友”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
第二条 入会条件
欢迎包括专家学者、各行业专业人士在内的所有关心、热爱博物馆事业的文博爱好者加入协会。
第三条 会员分类
四川大学博物馆之友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荣誉会员:
(一)个人会员
由四川大学博物馆注册志愿者组成。个人会员可享有以下会员权益:
1、一年四次免预约参加博物馆讲座或活动;
2、免费获得本年度博物馆特展预告和宣传册;
3、在博物馆文创商店购物可享受会员优惠价格。
(二)团体会员
由与四川大学博物馆协议合作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组成,人数不限。团体会员可享有以下会员权益:
1、一年两次专场讲座或活动;
2、免费获得本年度博物馆相关出版刊物、特展预告和宣传册;
3、优惠租用博物馆场地举办活动;
4、在博物馆文创商店购物可享受会员优惠价格。
(三)荣誉会员
由向四川大学博物馆发起捐赠的个人或团体组成。荣誉会员可享有以下会员权益:
1、一年两次专场讲座或活动;
2、免费获得本年度博物馆相关出版刊物、特展预告和宣传册;
3、受邀出席本年度博物馆特展开幕式等社交活动;
4、参加本年度博物馆特展专场讲解活动;
5、在博物馆文创商店购物可享受会员优惠价格。
第四条 会员资格与会员证管理
(一)会员资格
1、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前一星期内可申请延续会员身份;
2、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馆,并交回会员证;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管理部门核实,予以除名;
4、会员证不可为营利所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会员证管理
1、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
2、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非会员本人使用会员证,立即没收会员证并注销其会员身份;
3、如遗失会员证,会员需及时告知本馆,并由本人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第五条 会员义务
(一)自觉遵守四川大学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自觉维护“四川大学博物馆之友”的合法权益;
(三)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宣传博物馆文化;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四川大学博物馆之友”各项活动。
第五条 其他
四川大学博物馆拥有对“四川大学博物馆之友”的最终解释权。
四川大学博物馆
2022年9月27日